二、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我县进行股份制改造(以下简称“股改”)、挂牌和上市的企业,企业在省股交中心成长板挂牌后奖励20万元,企业在新三板基础层成功挂牌后奖励100万元,在新三板创新层成功挂牌后奖励300万元,其中企业在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后奖励300万元,其中企业完成股改后奖励50万元,省证监局辅导验收后奖励200万元;报会后奖励200万元;过会(或予以注册)后奖励300万元;IPO成功后奖励750万元,其中企业完成股改后奖励50万元,省证监局辅导验收后奖励300万元;报会后奖励300万元;过会(或予以注册)后奖励600万元;IPO成功后奖励850万元,上市成功后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上市成功后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单户企业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单户企业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新三板挂牌奖励中已包含股改奖励50万元,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6日印发[AI视频+图文解读]《泰顺县支持企业上市的实施意见》解读政策原文阅读链接(有效)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支持企业上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