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284号)、《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178号)文件要求,给予到省外务工的城乡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500元/人、到省内跨县(市、区)务工的城乡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300元/人,每名城乡脱贫劳动力每年可享受一次,现将我县2022年一次性交通补贴人员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公示时间:9月15日—9月21日联系电话:0796-7108106附件:附件:峡江县2022年城乡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人员汇总表.pdf峡江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