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2023年度智能家电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根据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青工信规〔2022〕2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制定了《青岛市2023年度智能家电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9月15日青岛市2023年度智能家电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一、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是2021年1月1日以后,(二)申报项目为申报主体在青岛市首次投资建设项目,(四)设备投资额指申报主体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购置设备的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五)申报项目投资方向符合《青岛市智能家电关键零部件投资导向目录(2022年本)》,二、支持标准对我市新设立的智能家电关键零部件独立法人企业首次投资建设项目,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竣工投产后按照设备投资的2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三、申报材料(一)青岛市2023年度智能家电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预算资金项目申请表,含项目竣工投产日期、固定资产投资额及明细表、是否首次备案投资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首批次产品销售发票,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智能家电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预算资金项目申报入口(网址:https://zccx.qingdao.gov.cn/zcdx/#/themeTypeDetail?themeTypeId=1010183738817495040),于9月29日(星期四)前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报送至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和查重审核,以《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青工信规〔2022〕2号)、《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查重管理操作规程》(青工信字〔2021〕27号)等文件为准,附件1:青岛市2023年度智能家电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预算资金项目申请表.xlsx附件3:资金申请报告正文(编写提纲).doc附件2:企业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xlsx附件5: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doc附件4:区市初审意见表.xlsx附件6:青岛市智能家电关键零部件投资导向目录(2022年本).pdf附件7:政策通平台操作手册.docx?PAGE2??PAG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