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工业用地容积率限低(一)提高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二、保障产业规划发展空间(四)优化产业用地空间布局,其他产业用途和行政办公、生活配套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上限由15%提高到30%,生产研发用地可混合工业、研发等用途,其中工业生产用房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30%,新型产业用地可混合工业、研发、办公、商服等用途互利的功能,其中工业、研发等产业用房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70%且工业生产用房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30%,四、加强土地立体开发利用(九)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完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明确具体地块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控要求,鼓励工业项目利用地下空间建设仓储、停车设施以及生活配套等设施,工业项目用地、科研设计用地、生产研发用地、新型产业用地结建的地下空间建筑面积可不计容,各地可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设立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工业用地拟转让部分价格不低于工业用地评估价格的1.5倍,六、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空间(十四)完善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