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财监督〔2022〕15号)有关部署,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同时对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检查对象和检查执法人员进行了随机抽取,现将抽取结果和有关检查事项公示如下:一、检查对象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温州市洞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温州市洞头区霓屿街道办事处二、检查执法人员陈静、黄虹三、检查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10月30日,根据检查需要,可适当延长,四、检查范围及内容主要对被检查单位2021年以来执行政府会计准则情况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聚焦会计核算真实性、完整性、资产质量情况等,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和延伸至其他单位,六、其他事项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并对财政监督检查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77-63487877,举报邮箱:wzdtcsbgs@163.com特此公示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