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清市委“平安乐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系列平安建设指标体系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平安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乐经信﹝2021﹞98号)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2022年度“平安企业”创建工作,现将2022年度“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根据“平安企业”五年创建工作要求,持续完善“平安企业”建设标准和工作体系,各乡镇(街道)功能区规上工业企业建设覆盖面应达到40%以上、达标率应达到30%以上,开展培训与指导企业做好工作台账,向乐清市“平安企业”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申报,安监部门:对“平安企业”建设标准中涉及的安全生产等内容,开展培训与指导企业做好工作台账,开展培训与指导企业做好工作台账,“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是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平安企业”创建工作为载体,功能区要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合力推进“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附件:1.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平安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平安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pdf2.乐清市“平安企业”建设任务清单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9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乐经信〔2022〕78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平安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