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根据《东昌府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引导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要求,现组织开展社会中介机构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报备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报备条件1.社会中介机构是指在东昌府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2.社会中介机构需与拟培育企业签订培育服务合同,通过提供政策宣传、财务辅导、人才引进、申报知识产权等服务拟培育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3.社会中介机构拟培育企业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需先辅导其通过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入库并取得编号,二、报备程序1.社会中介机构与拟培育企业自签订培育服务合同一个月内,2.区科技局每年依据培育服务合同报备情况,三、材料要求1.东昌府区社会中介机构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备案汇总表,2.社会中介机构与拟培育企业签订的高企培育服务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双方公章),3.社会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4.拟培育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报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联系电话:8419506附件:东昌府区社会中介机构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备案汇总表东昌府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