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属机构:现将《顺义区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发展办法》印发给你们,第二章培育孵化支持第六条加快北京市上市挂牌企业总部基地建设,第八条支持上市孵化机构参与北京市上市挂牌企业总部基地建设、运营与管理,给予300万元资金支持,给予300万元资金支持,第十一条上市培育企业在香港联交所主板、纽约交易所主板、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伦敦交易所主板等境外知名资本市场上市的,一次性给予600万元资金支持,一次性给予1200万元资金支持,一次性给予150万元资金支持,一次性给予250万元资金支持,一次性给予800万元资金支持,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区内上市挂牌企业在二级市场定向增发,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资金支持:定向增发额度在人民币3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资金支持,给予一次性150万元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