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总部企业支持政策(一)办公用房政策,总部企业及其驻济分子公司主要经济贡献达到1亿元,总部企业及其分子公司之间的交易不享受本政策,每年对企业的奖励和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企业及其分子公司在企业总部驻地实现的地方主要经济贡献增量(基数以总部企业认定年份为准),符合总部企业认定标准(三)的总部企业,每年奖励和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企业及其分子公司在企业总部驻地实现的地方主要经济贡献,(三)总部企业可申请享受本市其他扶持政策,不按总部企业认定标准(三)进行认定,附件:1.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措施落实细则2.济南市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doc附件1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措施落实细则一、总部企业认定材料申请认定总部企业,(一)符合总部企业认定标准(一)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济南市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二)符合总部企业认定标准(二)的企业: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济南市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三)符合总部企业认定标准(三)的企业: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济南市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企业向各区县(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提报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三、支持政策申请材料(一)办公用房政策,(二)各区县(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