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134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参评中国专利奖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评项目推荐(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分配名额,省市场监管局可推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8项,(二)按申报人自愿申报、省直部门和各市市场监管部门推荐、省市场监管局审核评审的程序产生,(三)石家庄市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可推荐2项,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可推荐2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可自荐2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每2年自荐1项(2021年已自荐的企业除外),报省市场监管局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可经省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向国家对口单位推荐,)二、参评条件及推荐材料报送要求(一)参评条件和报送材料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执行,(三)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研究《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中国专利奖评选办法》等文件,(五)所有参评项目评选材料请于2022年10月10日前采用EMS或顺丰快递方式报送省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联系人:王越联系电话:0311-67565807/67565808电子邮箱:cqyyc@hebamr.cn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2.拟申报单位信息汇总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13日(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