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预算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39号)

重庆市财政局 | 2022-01-30
有关单位:《重庆市市级预算管理办法》《重庆市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重庆市市级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庆市市级预算公开评审办法》《重庆市市级部门预算零结转管理办法》《重庆市市级预算安排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办法》等6个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严格执行《重庆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重点专项项目预算追加按照《重庆市市级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第二十八条市级财政部门根据市与中央、市级财政部门与区县财政结算情况和市级预算单位的决算收支情况,市审计部门对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办理情况、市级预算单位和区县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部门(单位)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会同市级财政部门制定具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市级主管部门应当在预算下达后根据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分配方案、项目进度提交专项资金拨付申请,市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级财政部门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或撤销专项资金、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分配转移支付资金以及实施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一)市级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执行以及资金拨付、使用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第六条预算公开评审范围包括所有市级财力安排的项目支出,第七条预算公开评审的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申报项目支出的立项依据、绩效目标、执行条件、经费预算及其他必要的相关因素等,市级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单位项目支出“一上”申报数据,市级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申报的重点专项类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初审。

更多精选

  • 2022-01-30 00:00:00
  • 2022-01-30 00:00:00
  • 2022-01-30 00:00:00
  • 2022-01-30 00:00:00
  • 2022-01-30 00:00:00
  • 2022-01-30 00:00:00
  • 2022-01-30 00:00:00
  • 2022-01-30 00:00:00
  • 2022-01-30 00:00:00
  • 2022-01-30 00:00:00
  • 2022-01-30 00:00:00
  • 2022-01-30 00:00:00
  • 2022-01-30 00:00:00
  • 2022-01-30 00:00:00
  • 2022-01-30 00:00:00
  • 2022-01-30 00:00:00
  • 2022-01-30 00:00:00
  • 2022-01-30 00:00:00
  • 2022-01-30 00:00:00
  • 2022-01-30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