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4〕16号)、《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建立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补助省级专项资金公示制度的通知》(浙民福〔2013〕210号)、《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民办养老服务产业的实施意见》(缙政发〔2014〕87号)等精神,经研究,拟对缙云县旭东养老院予以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助(省级、县级)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至9月20日,为期7天,在公示期限内,如发现公示对象不符合有关规定,可以通过署名信件、来电来访形式向缙云县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反映,举报电话:0578-3016970缙云县民政局2022年9月13日附件:缙云县旭东养老院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助(省级、县级)情况公示表机构名称机构地址法人代表开业时间机构性质用房性质老人入住情况申报补助床位数(张)现场核定床位数(张)拟补助资金(万元)合计金额第二年省补补发第一年县补第二年县补缙云县旭东养老院缙云县新碧街道黄碧街村镇北路72号朱旭东2020.11.04助养型租赁目前入住老人34人74747.43.73.714.8附件:附件: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