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制定了《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9月13日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委打造“大戏看北京”文化名片的工作要求,第二章范围和类型第四条(支持范围)申报项目应以服务演艺发展为核心,分为精品剧目演出、演艺空间培育及线上演艺服务三大类,(二)申报要求1.项目应在全国具有演出场所备案证明的剧场安排不少于2场营业性演出,资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剧目演出资助总量的30%,3.京外巡演项目资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剧目演出资助总量的20%,入围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第七条(线上演艺服务)(一)资助方向聚焦线上演艺发展,(二)申报要求1.项目应具备线上制作生产能力,第十条(定期申报)申报项目应按项目申报类别提交申请资料:精品剧目演出项目申报表、剧本、演出视频,第十二条(项目审定)经评审入围的资助项目,第十五条(项目管理)平台运营单位对资助项目实行全流程管理,资助项目演出现场、演出票面及相关宣传品须标注“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资助项目”字样,取消申报单位申请项目资金资格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