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市场秩序,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泰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泰财会[20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抽取以下单位开展2022年代理记账机构检查,检查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现将检查单位公示如下:1、鸿升财税服务(新泰)有限公司2、新泰源泉会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3、新泰市华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新泰市财政局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