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若干政策和举措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2〕6号)和《关于落实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12号)规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用,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僵尸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同期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的企业可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由庐江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初审,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拟对安徽二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第五批11家单位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具体明细见附表),现对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的11家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2年09月13日至2022年9月19日),如有疑义,请及时向庐江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87322183,附件:第五批公示名单.xls庐江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