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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徐州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的通知

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2-09-13
关于印发《徐州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农发行支行,徐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徐州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徐州市分行2022年9月5日徐州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一、总体要求(一)为加强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四)市级储备粮轮换服从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调控政策,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可对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进行调整,承储企业需经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市财政局同意后方可实施,三、轮换程序(十四)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适时通过书面形式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轮换申请,承储企业通过书面形式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验收申请,承储企业根据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同意轮换文件向所在地农业发展银行申请贷款,(二十四)市级储备粮轮换费用补贴根据市下达的承储规模总量计补,因承储企业管理不善造成的市级储备粮损失,六、职责权限(二十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1.负责市级储备粮日常轮换管理工作,3.检查评价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购销政策执行、轮换运作管理等,并根据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审核认定的承储企业轮换任务完成情况,根据承储企业的市级储备粮规模及轮换计划等及时、足额安排市级储备粮所需信贷资金,指导和督促辖区内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按本办法规定完成轮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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