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发放我市第一批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资金有关问题按照省人社厅等3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12号)、省人社厅等5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15号)和市人社局等3部门《关于落实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通知》(聊人社字〔2022〕32号)等文件要求,按5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具体有两个范围:一是2022年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区域或出现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区域县(市、区)的参保企业,二是无中高风险疫情区域或无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区域县(市、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参保企业,市县两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采取“免申即享”和“自主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共拟为我市3089家参保单位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2856.3万元,高唐县、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临清市、莘县、冠县、阳谷县出现了1个(含)以上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区域,8个县(市、区)的所有参保企业符合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享受条件,3037家企业符合“免申即享”范围,补助资金共2745.15万元,对于目前未达到启动条件的东昌府区、茌平区、东阿县和市本级(不含经营地在开发区、高新区的市直参保企业),共受理了餐饮等5个行业的52家参保企业申请,补助资金共111.15万元,以上补助资金情况拟报市财政局申请资金并拨付,研究发放我市第一批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资金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