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永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永兴县房产管理局、曹逐兰等七十三人于2008年元月17日通过公开出让竞得该地块,依据土地分割协议书永兴县永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割用地10655.44㎡、永兴县房产管理局4173.23㎡、曹遂兰等73户4026.77㎡,2009年5月20日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永建公司龙美家园项目、曹遂兰等73人集资房项目均为县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项目,永建公司龙美家园实际项目容积率为4.468,经2020年8月10日地价会审会议确定:该宗地需补缴土地价款420.88万元,曹遂兰等73人集资房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661㎡,经2020年1月3日地价会审会议确定:该宗土地需补缴土地价款175.87万元,曹遂兰等73人分别于2020年12月22日、2021年5月6日缴纳了175.87万元,调整内容为:1、总用地面积由18855.44㎡变更为14500.44㎡,其中永兴县永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割用地6300.44㎡、永兴县房产管理局3542㎡、曹遂兰等73户4658㎡,其中永兴县永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美家园项目总建筑面积52475.76㎡,曹遂兰等73人集资房项目计容建筑面积13949.06㎡,永兴县房产管理局计容建筑面积6836.06㎡,公示时间为10日(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