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将继续实施以下就业创业政策: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政策基层就业就是到城乡基层工作,3.享受补贴津贴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可享受每人每月500元的乡镇工作岗位补贴,4.放宽职称评定条件高校毕业生在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到企业、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9.给予基层就业奖补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我省辖区内乡镇村企业就业,鼓励企业(单位)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政策企业(单位)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5.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5.享受创业补贴扶持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我省辖区内乡镇村创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1.职业培训补贴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或高端职业(专业)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的,符合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援助服务,面向高校毕业生提供的公共就业服务1.地方各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面向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开放,办理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手续,免申即办电子《就业创业证》,7.对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地将结合其专业特点和需求,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