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2020年度共立项48项产学研合作项目及20项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市财政资金于2021年3月16日下达(各区配套资金于同年8月底之前陆续到位),截至目前已期满一年,按照《珠海市产学研合作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珠科创〔2019〕113号)第八章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向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具体通知如下:一、提交时间2022年9月21日—23日(9:00—12:00,14:00—18:00)二、提交地点(一)市科技主管部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主楼6楼612房(联系人:杨宇唐,吴青,2550083)(二)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表,三、提交内容与形式需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与相关佐证材料,并在报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电子版材料请同步发送至邮箱:zhskjfzcjh@126.com),特此通知,附件1:关于印发《珠海市产学研合作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珠科创〔2019〕113号).pdf附件2:关于下达2020年珠海市产学研合作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通知.zip附件3:全城通办业务受理单位联系方式.doc珠海市科技创新局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