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根据《关于加强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8〕6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12〕55号)等文件精神,经平阳县农业农村局局班子会议([2022]9号第三十项议题)审议通过,现将2022年第一批渔业互保县财政配套资金766785.99元拨付给你协会(详见附件1),该资金在年初预算—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列支,列当年县预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部门经济分类科目“303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个人农业生产补贴”,由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户名: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开户银行:工行杭州白马支行;账号:1202002119900013177),附件:1、平阳县渔业政策性保险补贴汇总表2、平阳县渔业政策性保险清单(海洋钢质)3、平阳县渔业政策性保险清单(海洋木质)4、平阳县渔业政策性保险清单(内河)5、平阳县渔业政策性保险清单(渔船互保)平阳县财政局平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22日平阳县财政局办公室2022年8月22日印发附件(2021.11.01-2022.06.3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