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启动2021年度南京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本次绩效考核对象为列入南京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培育计划和部省共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培育计划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二、评价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三、评价内容和组织实施促进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成果就地尽快转化,(一)市科技局牵头组织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并公布评价结果,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本次绩效评价的受理和评审组织工作,(二)各中心依托单位对中心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四、评价材料1.申报单位需在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网站(http://nqt.nanjing.gov.cn/)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激活,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南京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价申报书模板》逐项填写,完成后在系统中上传申报书(DOXC格式),2.主管部门、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在线打印在线打印带条形码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按照封面、信用承诺书、信息表、绩效评价总结报告、附件证明材料的顺序进行装订,五、有关要求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制,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2.各中心依托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价工作,685058888科技计划系统申报:84810000-8839附件:南京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价申报书南京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