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庐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江县促进自主创新发展扶持等5个政策的通知》(庐政办发〔2021〕41号)和《2021年庐江县推进质量强县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庐市监质〔2022〕10号)以及《庐江县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审核机制》(庐政办〔2019〕46号)相关要求,现将申报2021年庐江县推进质量强县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补助资金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9月7日至9月14日),业务咨询:县市监局质量科82566618县市监局知识产权科82566713投诉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市监局纪检组82566610附件:《2021年度庐江县推进质量强县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补助资金公示表》(知识产权部分和质量部分)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7日附件:2021年庐江县推进质量强县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补助资金公示表(质量部分).doc附件:2021年庐江县推进质量强县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补助资金公示表(知识产权部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