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全县更多优质企业和区域上榜品牌价值评价,现将2022年福建省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范围与对象2022年品牌价值评价包括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自主创新品牌、老字号品牌和区域品牌(地理标志、旅游目的地)等,其中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主要面向具有产业优势、品牌建设基础较好、品牌评价条件成熟的相关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二、申报条件参评企业应近三年连续盈利且未发生过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和质量安全事故,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应是近三年连续盈利且企业利税(净利+税)年平均值达到1500万元人民币(农业)、5000万元人民币(制造业)、3000万元人民币(服务业)以上,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情况自主选择申报企业品牌或者产品品牌,其评价指标只包括该类产品所对应的相关数据,近三年连续盈利且企业利税年平均值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品牌应是2020年1月1日之前获批保护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报产品应知名度高、影响力广、质量特色鲜明、与地域关联性强,申报单位为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地方人民政府,申报单位为目的地管理主体,三、评价方式按照自愿申报、不收费的原则,参评企业、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统一报送到泉州品牌发展中心,届时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福建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将会组织向社会广泛发布区域品牌价值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