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根据《三明市农业农村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2年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通知》(明农〔2022〕13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任务目标规范和加强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通过对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的资金补偿,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二、资金用途补偿对象为农户(包括一般农户、农场职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家庭林场、股份林场)生产性贷款(主要用于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生产经营和农村二、三产业经营等)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三、补助标准根据《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9号)和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风险补偿资金补偿标准按担保机构2021年度为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额不高于1.6%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四、申报要求各乡镇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提供项目申报期内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业务专项审计表,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6日,五、组织领导为确保2022年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成立2022年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业务指导组,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尤溪县财政局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