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川府发〔2021〕8号)要求,科技厅制定了《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四川赛区)获奖企业后补助实施细则》,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11月22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四川赛区)获奖企业后补助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川府发〔2021〕8号),第二条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四川赛区获奖企业是指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主办,按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四川赛区实施方案,第三条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是指由科技部主办,通过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四川赛区比赛,包括直接参加由科技部组织的专业赛并获奖的企业,第四条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四川赛区获得第一、二、三名和优秀奖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后补助支持,入围全国大赛(含由科技部组织的专业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后补助支持,第五条在四川赛区和全国大赛(含由科技部组织的专业赛)同时获奖的企业,第七条后补助资金使用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后补助管理办法》(川财规〔2021〕10号),第九条获奖企业若被取消获奖资格或违规使用后补助资金,附件:相关链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四川赛区)获奖企业后补助实施细则》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