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根据嘉兴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第五批嘉兴市文化产业园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第五批嘉兴市文化产业园区申报认定工作,并对前四批嘉兴市文化产业园区进行复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符合本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4.原则上用于发展文化产业的建筑面积占总规划建筑面积的比例大于60%(含);文化企业占园区内总企业数的比例大于60%(含),5.原则上上一年度园区内文化产业总产值在1亿元以上,建有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和运营机制,能有效开展园区的建设、管理、运营、服务等各项工作,二、申报方式1.填写表格: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嘉兴市文化产业园区申报(复评)表(见附件),并准备相关申报(复评)纸质材料,2.审核推荐:各镇、街道根据园区提交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在纸质申报(复评)表签署推荐意见及加盖公章完成审核推荐,三、提交材料1.嘉兴市文化产业园区申报(复评)表,4.园区的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功能定位、主导产业等情况,附件1:嘉兴市文化产业园区申报(复评)表附件2:前四批嘉兴市文化产业园区名单(南湖区)附件1嘉兴市文化产业园区申报(复评)表(申报单位盖章)园区名称地址运营管理机构名称性质□国有□民营□其它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方式主导产业园区开发单位的实际投资额(万元)文化企业数量文化企业占园区企业比例用于发展文化产业的建筑面积(万方)园区总规划建筑面积(万方)上年度园区内文化产业总产值(万元)上年度园区内文化企业税收总额(万元)园区简介及申报理由(另附材料)按照认定条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园区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盖章)年月日县(市、区)委宣传部初审意见(盖章)年月日嘉兴市委宣传部审定意见(盖章)年月日附件2前四批嘉兴市文化产业园区名单(南湖区)1.嘉报集团文化产业园(东栅街道)2.嘉兴国际创意文化产业园(东栅街道)3.梅花洲景区文化产业园(凤桥镇)4.月河历史文化街区(新嘉街道)5.寻根文化创意园(南湖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