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字〔2022〕14号)、《关于做好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办字〔2022〕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积极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标准有所提高,各县(市、区)要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多渠道、多角度宣传稳岗返还政策,广泛宣传报道稳岗返还发放工作,提前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前期准备工作,全面筛查、比对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待省厅对稳岗返还模块测试完成后及时做好后续资金审核、发放工作,提前测算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量,争取在4月中旬前完成第一批稳岗返还工作,5月中旬前全市同步完成全年的一般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工作,(二)落实特困行业缓缴社保政策,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迅速做好上述五个行业参保单位摸底测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