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做好越秀区2021年度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工作,依据《越秀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办法》(见附件1,现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二、资助要求申请资助的单位应符合《资助办法》的有关规定,在项目完成2年内书面提出资助申请,且申报项目此前未获我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其他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得申报本项资金,三、资助范围主导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各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具体要求见《资助办法》第八条),四、申报材料申请资助单位应按照《资助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同时提交资助项目汇总表(附件3)和申报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地址:解放北路813号二楼204室),逾期不予受理,附件:附件1.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越秀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办法的通知(穗越市监规字〔2021〕1号).pdf附件2.越秀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docx附件3.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申报项目汇总表.xls附件4.越秀区企事业单位参与标准研制情况调查表.doc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8月30日(联系人:王萍、江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