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业员工需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申报企业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交社保,第一阶段: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春节期间(除夕到初六)企业留厦的非厦门户籍员工,第二阶段:给予春节期间留厦且2022年3月31日前仍在职在岗原申报企业的员工,2.商务领域其他营利性服务业:2022年1-2月营收同比增长30%(含)以上的企业员工稳工稳岗补贴1500元/人,同比增长30%-20%(含)的企业员工稳工稳岗补贴800元/人,同比增长20%-10%(含)的企业员工稳工稳岗补贴300元/人,三、申报时间及流程第一阶段:2月7日至2月26日,企业员工在“i企宝”进行春节留厦确认,企业在“i企宝”完成第二阶段的“免申即享”申报工作,企业在补贴资金到位之日起一个月内在“i企宝”上传发放情况,四、申报材料待“i企宝”及企业公示无异议后,餐饮类为“住宿和餐饮经营情况表”2021年度12月份月报报表,3.申报留厦生活补贴员工汇总表(可以“i企宝”下载打印),五、其他事项1.本通知明确给予资金奖励或补贴的春节期间是指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附件:1.集美区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请审批表(空表)2.集美区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请审批表(模板)3.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空表)4.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模板)5.企业政策审核、申报流程6.员工政策申报流程厦门市集美区商务局2022年1月29日附件下载:·附件1:集美区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请审批表(留厦生活补贴).xls·附件2:集美区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请审批表(留厦生活补贴填写模板).xls·附件3: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doc·附件4: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样表及填写说明).doc·附件5:政策申报流程(企业).docx·附件6:政策申报流程(员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