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为积极推进本市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联系电话:55579373)附件关于进一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进一步推进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高质量发展,(一)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做大做强1.大力培育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积极引进跨境电子商务龙头平台企业,积极培育具有较大发展潜力、新业态新模式初创平台企业,四是对符合总部企业认定标准、业绩贡献突出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等相关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北京海关、北京市税务局、市财政局)3.进一步完善海外仓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北京海关)(二)持续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4.加快推进本市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医药产品试点,(责任单位:市药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北京海关、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5.进一步拓展跨境电子商务即买即提试点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北京海关、市邮政管理局、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委会)(三)构建跨境电子商务对接合作平台7.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与传统外贸企业开展供需对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四)建立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协调调度机制10.加强部门协同联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北京海关、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11.建立完善企业对接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相关单位、相关区政府)12.着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重大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相关单位、相关区政府)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