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以下简称《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实行“一窗通办、并联审批”的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符合《国家外国专家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的“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外国专业人才(B类)和其他外国人员(C类)相关条件,同时需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二、办理流程(一)用人单位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fuwu.most.gov.cn/lhgzweb/),网上提交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二)市科技局审核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并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等证件文书移交市公安局出入境,对不符合条件、标准的,(三)申请人到中山市外籍人才服务专区提交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许可申请,(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核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许可申请,三、申请材料(一)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网上提交相关材料(详见https://fuwu.most.gov.cn/lhgzweb/attached/file/20170418/20170418182639_469.pdf)(二)申请外国人居留许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工作类居留许可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可在粤省事(部门专区—公安服务专区—出入境服务—境外人员服务专区)提交预约申请或现场提交申请,附件全流程办理材料真实性承诺函.docx中山市科学技术局中山市公安局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