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促进源头治超工作各项任务、措施、责任的落实,按照《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201号令)有关规定,我办确定了我区2022年第二批重点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名单,现予公示,各货运源头单位要严格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确保进出站场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各园区(镇街)、区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开展巡查,推进源头治超工作平稳有序进行,附件:关于仲恺高新区2022年第二批重点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的公示.pdf仲恺高新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8月31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