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1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投产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奖励申报(一)奖励对象,实施的技改项目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完工投产已通过项目完工评价且有新增地方财政贡献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企业技改项目完工投产前一年对财政贡献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2.单个企业的技改项目已享受的各级各类财政扶持资金(含省技改基金融资成本补贴)和技改完工投产后奖励资金累计不超过该技改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技改完工投产奖励省级三年累计应奖资金只兑现超出省重点技改项目设备投资省级财政补助或省技改基金融资成本补贴的部分,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负责受理通过完工投产评价的企业项目技改奖励申请(附件1),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负责企业技改奖励资金核算等工作,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于9月20日前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上报核算情况(附件2、附件3一式二份),市工信局将会同市财政根据各县(区)、开发区上报的技改奖励资金安排计划,同时将技改奖励资金安排情况(分列出省、市、县(区、开发区)各自承担的奖励金额)上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技改完工投产项目奖励申请,附件:1.福建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资金申请表,2.福建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资金安排计划汇总表,3.福建省企业技术改造完工投产奖励资金安排计划(省级承担)汇总表,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漳州市财政局2022年8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8月30日印发附件:附件1福建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资金申请表.xls附件2技改奖励资金安排计划项目汇总表.xls附件3全省技改奖励资金安排计划(省级承担)汇总表.xls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