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2022年8月23日广州南沙开发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扶持办法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一条新设企业入资奖对2022-2024年在本区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一)年实际外资金额100万美元(含)以上、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1%予以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该企业对本区经营贡献的100%,(二)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3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1%的比例予以奖励,(三)年实际外资金额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1.5%的比例予以奖励,第二条存续企业增资奖对在2022-2024年增资的外商投资企业:(一)年实际增资金额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二)年实际增资金额500万美元(含)以上的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按项目当年实际外资金额1.5%的比例予以奖励,新落户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没有自有厂房的外商投资企业,第六条企业服务工作奖励对为南沙区内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服务的专业机构,每年给予每家机构最高不超过12万元的工作奖励,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享受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经常项目及资本项目便利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