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分配方案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附件: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分配方案珠海市商务局2022年8月30日(联系人:张芳,联系电话:2159871)附件:附件: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资金分配方案.xlsx相关链接: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