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至2025年按计划分年度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各涉农县(市、区)要充分应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成果,各涉农县(市、区)于每年10月底前上报下一年度的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市财政统筹安排市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各涉农县(市、区)要统筹使用好省、市、县级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资金,各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要按中央及省上要求,组建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专班,各涉农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主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督促各涉农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市农业农村局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实施,市住建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依法使用国有建设用地或集体建设用地,(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资金奖惩机制,(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附件:1.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任务汇总表2.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2021—2025年度任务分解表3.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重点任务细化分解表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革措施清单5.泉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