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公布首批创新型县(市)验收通过名单的通知国科发农〔2022〕2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根据《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指引》,科技部于2018年启动建设全国首批52个创新型县(市),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场复核及综合评议,形成首批创新型县(市)验收通过名单,现将验收通过的首批创新型县(市)名单(附件1)予以公布,验收通过是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的重要阶段性成果,各创新型县(市)要认真落实《“十四五”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规划》,各地方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创新型县(市)的管理,督促指导通过验收的县(市)编制《创新型县(市)建设三年工作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三年期满后科技部将对创新型县(市)建设情况进行评估,请各创新型县(市)人民政府将《工作方案》报送至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各地方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工作方案》,邮编100045附件:1.首批创新型县(市)验收通过名单2.《创新型县(市)建设三年工作方案》(2022—2024年)提纲科技部2022年8月19日(此件主动公开)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放大字体][缩小字体][打印][关闭窗口][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