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拟对乐清市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乐清市疏港公路胜利塘至经开区段(滨海大道)工程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2年8月30日起),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740,邮编:310007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88840733,邮编:325000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东路98号,电话:0577-61603208,邮编:325600项目名称申请用海人海域位置用海方式用海类型海域面积(公顷)用海期限乐清市疏港公路胜利塘至经开区段(滨海大道)工程乐清市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乐清湾西侧胜利塘附近海域跨海桥梁、海底隧道路桥用海——交通运输用海51.897540年透水构筑物7.91005年港池、蓄水2.16005年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8月29日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