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清理结果的通知》(潮府〔2022〕1号)、《潮州市粮食流通奖励办法》(潮府〔2012〕30号)和市委办、市府办印发的《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潮办发〔2019〕1号)规定,我市2021年度“粮食流通奖”由市发改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组成审核小组进行审核,现将拟奖励企业名单公示如下:一、粮食经营奖企业(7家):饶平县兴元米厂、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宏松粮食加工厂、潮州金妮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潮州市潮安区金土地农产品有限公司、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金宏日用副食品商店、潮州市湘桥区趣春兄弟食品厂、潮州市潮安区金龙粮油实业有限公司,二、粮食应急企业加工能力保障奖企业(5家):饶平县兴元米厂、潮州市澳氏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宏松粮食加工厂、饶平县钱东紫云粮食加工厂、潮州市湘桥区意溪成兴粮食加工厂,按照市政府《潮州市粮食流通奖励办法》(潮府〔2012〕30号)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对拟奖励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实名致电0768-2350742,地址:潮州市新洋路华信大厦9楼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科,邮箱:czfglck@126.com,联系人:张平,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8月29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