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给我县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并制定的秸秆还田实施方案,灌云县镇(街道)核查上报承担作业还田面积,经第三方现场核查、电话核减,现确定镇(街道)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实际种植户作业面积和补助资金,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实际农机手作业面积(智能监测设备为主)和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8月29日至9月2日(5个工作日),如存异议,请拨打电话80519795反映,灌云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29日附件下载:2022年夏季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汇总表-公示.xlsx附件下载:公平竞争审查表1.jpg附件下载:公平竞争审查表3.jpg附件下载:公平竞争审查表2.jpg附件下载:2022年夏季秸秆还田资金汇总表-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