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现将《芦山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芦山县人民政府2022年8月25日芦山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活动,第五条工程变更的程序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第三条规定的工程变更情形,(三)项目业主单位填报《工程变更审批表》,附会商论证同意变更的会议纪要、责任认定意见、勘察设计等出具的变更文件、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变更造价等资料,(四)资料完善后项目业主单位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五)行政主管部门收到项目业主单位的变更申请后,项目业主单位报县级分管或联系领导审批同意后,(七)工程变更按程序经县级分管或联系领导、县政府常务会审定同意后,项目业主单位将工程变更造价报财政投资评审部门进行评审,项目业主单位报县级分管或联系领导审批同意组织实施,由项目业主单位报分管或联系领导同意后进行认质认价,认质认价需由项目业主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参与确认,项目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