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创业投资企业年检结果的通知琼发改财金[2022]703号各有关创业投资企业: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2005〕第39号令)要求,我委自6月29日至8月25日对全省已备案8家创业投资企业和1家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开展年检,现将年检结果通知如下:一、通过年检企业名单海南杨氏家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海南二六三投资有限公司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三亚赛智数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新世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澜起(海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建发新兴(海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鼎盛中天(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未参加年检并取消备案企业名单海南瑞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取消备案原因:未参加年检,取消备案,通过年检企业可依据《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和《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享受税收优惠,创业投资企业仅针对创业投资收入即创业投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享受税收优惠,取消备案创业投资企业三年内不予受理重新备案申请,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严格规范创业投资企业募资行为的通知》(发改财金〔2009〕1827号)要求,将取消备案创业投资企业信息予以公示,附件:海南省取消备案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基本情况表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8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