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外经贸企业集团: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告2022年第7号《2022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有关规定,为做好我省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配额再申请(一)申请资格获得2022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并全部使用完毕(需提供进口报关单复印件)的最终用户,以及符合《2022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商务部公告2021年第30号,以下简称《分配细则》)中所列申请条件但在年初分配时未获得2022年进口关税配额的新用户,(二)申请时间及程序申请企业需于9月10日前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配额再分配的申请,并依照《分配细则》中的有关规定认真填写《2022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表》(详见附件),(三)申请材料申请企业需提交书面申请、《2022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表》一式二份,还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配额退回持有2022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均应将其持有的食糖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退回,并将有关材料报送所在地商务局,对最终用户9月15日前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的配额,并于9月15日前将本地区企业材料汇总报送我厅外贸处,联系人:吴伟韩勇电话:025-57710337,57710351附件:《2022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表》(此件公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的通知.pdf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