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21年度浙江省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类别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包括浙江科技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四、提名程序1.单位推荐,请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选),加强对奖项类别、成果水平、提名材料及科研诚信等前置审核,推荐项目(人选)须在完成单位、完成人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完成不少于7天的公示,我局对推荐项目(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根据提名公示、论证遴选、研究决定等程序,各推荐单位完成前置审核、论证遴选、提名公示、研究决定等程序,并将《推荐函》、《推荐汇总表》、《推荐单位意见》盖章后,以公函形式向市政府推荐提名项目,六、工作联系方式(一)浙江省科技奖励填报方式,选择“部门服务(省科技厅)”“业务类型(科技奖励)”“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二)业务咨询:市科技局成果处王泽宇0575-85224559(三)提名系统技术咨询0571-85118011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rar附件2:推荐项目(人选)基本信息公示表.doc附件3:2021度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函.doc绍兴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