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位体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助力稳就业保民生,经审核,现将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第十一批拟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政策的企业公示如下:一、拟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申报2022年第十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企业,序号单位名称企业划型返还比例(%)返还金额(元)备注1云南葡诺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0.91440.092云南民航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小微企业0.960916.953云南云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0.951933.514云南粟霖实业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0.9744.125云南创帮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0.92106.006云南鼎丰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中小微企业0.9435.877昆明市玖麒体育服务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0.9648.008云南曾子繁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0.9335.569昆明滇地宏商贸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0.9378.0010云南千汇酒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0.9370.6611云南中昊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0.9180.3612云南沐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0.91769.4013云南天瑞祥城市运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0.91165.0914云南南岛河茶叶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0.91224.0015北京建达道桥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中小微企业0.91090.2416云南饮尚商贸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0.9432.00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8月26日至9月1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实名、书面等形式向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就业指导科反映,反映的问题要表达清晰,并提供实事依据,监督举报电话:68163231联系人:黎薇、张洪波联系电话:68163228联系地址:自贸区综合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