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支持我区优先发展类产业等重点单位人才集中购房提出以下措施,一、引导区内开发企业对我区优先发展类产业等单位人才购房进行让利销售,实施差异化的单位奖补和区域奖补标准,我区优先发展类产业等重点单位,按300元/平方米标准予以奖补,按200元/平方米标准予以奖补,南水北调渠围合区以外区域执行一类奖补标准,按200元/平方米予以奖补,南水北调围合区以内区域执行二类奖补标准,按100元/平方米予以奖补,对在政策执行期组织网签并完成合同备案,按上述标准予以奖补,符合条件的开发企业向建设局提交奖补申请,组织购房的开发企业组织退回奖补资金,收回开发企业应享受的该项目全部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