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区民办博物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丽财行〔2014〕175号)《丽水市区民办博物馆补助实施细则》(丽文广旅体〔2021〕16号)的相关规定,经市区各民办博物馆自主申报,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审核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认为申报单位符合补助条件,现就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处反馈,联系人:雷虹,联系电话2090835,2021年市区民办博物馆补助审核情况表单位名称补助金额(元)开放补助租馆补助其他补助合计丽水市处州三宝博物馆500000/5726.23505726.23丽水市海归外销瓷博物馆25031046968/297278公示时间: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1日,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