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登记指导处、信用监督管理处、科技与信息化处、省局信息中心)(二)加快推动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责任单位:登记指导处)(四)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责任单位:登记指导处)(五)持续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加快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办理,(责任单位:各相关处室、行政审批局)二、加大服务扶持力度(六)助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责任单位:省局登记指导处)(七)提升企业年报服务水平,(责任单位:信用监督管理处)(八)开展食品药品企业帮扶行动,(责任单位: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十二)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责任单位:标准化管理处、省标准化研究院)(十三)为提升能源产品质量提供技术支持,为市场主体发展、产品质量提升提供技术支持,(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十五)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责任单位: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局)(十八)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创建地区在网络市场监管制度建设、监管服务工作机制、行业标准、共治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经验,及时了解掌握相关领域市场主体对市场监管部门的期盼和诉求,完善和落实推进市场主体发展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