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科普专项资金每年从佛山市禅城区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区科学技术协会)的科普经费中安排,科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开展示范创建、科普特色项目、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等事项给予相应的资金资助,区科学技术协会负责科普专项资金的具体申报、审核、认定、拨付等工作,第二章专项资金资助对象及使用原则第四条科普专项资金申请对象为禅城区内的社区、学校、学会(协会)、科普教育基地,第三章科普资助项目及标准第六条科普专项资金的资助项目及标准(一)示范创建资助,对首次获得国家、省、市、区级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青少年科技教育创新团队、科普社区(村)称号的单位,获得国家、省、市级认定的或通过复审的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青少年科技教育创新团队、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优秀实施学校、科技志愿服务优秀组织、科普中国e站、科普社区(村),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科普特色课堂、特色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等,对本年度获得佛山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科技创新成果项目及科技实践活动项目、获得专项奖的项目按照0.1万元的标准、获得一等奖的科幻画项目按照0.0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对本年度获得佛山市禅城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科技创新成果项目及科技实践活动项目、获得专项奖的项目按照0.08万元的标准、获得一等奖的科幻画项目按照0.03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专项资金申请原则上根据佛山市禅城区财政资金安排按照资助项目每年申报一次,其他科普专项资金由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文件的要求填写项目申报表,1.示范创建资助、青少年创新竞赛资助由区科学技术协会审核申报材料后按照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发放,2.特色项目资助由区科学技术协会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示范创建的资助和青少年创新竞赛奖励资助项目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可在开展与科学教育或科普相关工作中自主分配。